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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博士生招生复试办法

录入时间:2018-11-29 16:18:00     点击:


成 都 中 医 药 大 学

民族医药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根据学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民族医药学院成立了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8年民族医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研究生复试面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三部分。

①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考核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包括查看考生的有关资料及其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也包括复试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专业技能方面:复试内容应侧重在逻辑思维、反应敏锐性、科研素质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应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实践技能方面:考察考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实验操作,考核其实验技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验报告,内容侧重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本技能的操作。

二、复试的具体要求:

     1复试前各学科成立以导师为主的五人或五人以上的复试小组,设组长一人,秘书一人(应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2、复试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3、复试阶段的面试要按规定的地点进行,要确保面试时间和面试质量。笔试小组秘书认真做好复试现场记录。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的秘书负责记录、填写《复试记录表》等,填写完后由复试组长签名。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5、复试成绩评定以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未达到60分者视为复试未通过,不能录取。复试小组成员评分后应签署姓名。评语应含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评价和考生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复试的具体安排:

专业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

复试时间:312日上午930  

   点:温江校区逸夫楼连廊六楼609民族医药学院会议

四、复试的注意事项:

1、复试要严格,不能流于形式,体现公平竞争。

2、认真填写《复试记录表》,于复试后二日内送交所属学院签署意见后,由学院统一送交研招办,作为录取考生的依据及存档备查。。

3、严守纪律,复试前任何人不得将复试内容任何方式通告或暗示考生,考生不得向复试小组成员打听复试内容。违反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4、复试小组的教师,均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

5复试成绩结果研招办将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布。

 

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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