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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医药学院2023年民族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录入时间:2023-06-02 16:29:00     点击:


为确保新形势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经民族医药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总体统筹,今年我院统招生计划如下:

民族医学(专业代码:105708)统招计划:1人。

二、复试内容和要求

复试内容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面试考核。复试成绩为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0分、面试考核占80分),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0分钟。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外语听力考查考生理解外语语言表达的能力,口语测试考查考生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面试中与专业问题同步进行。可通过用外语提问、回答、日常对话等方式完成。外语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面试考核:面试考核侧重在逻辑思维、反应敏锐性、科研素质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等。面试提问内容在考核考生专业综合能力的基础上,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综合素质和能力(仅供参考,不作为评分标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考核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包括查看考生的有关资料及其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也包括复试时了解考生情况。

复试要求:1.因博士毕业论文需用通用文字撰写,故要求考生汉语水平优秀。2.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应届生入学前(以录取当年通知书规定时间为准)无法提供学位证和毕业证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对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2023年6月5日下午1:30—4:00

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弘景5号楼502会议室

  四、录取原则

1、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由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计算

计算方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复试成绩评定以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按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顺序;若复试总成绩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照复试笔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复试外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4、面试结束后,成绩将在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cdutcm.edu.cn/zjtnxydsfsyy)公告栏公示,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公示10个工作日。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精神,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可选择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在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体检报告纸质版交到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弘景5号楼506民族医药学院科研/研究生科办公室。

如对体检存疑学校有权要求考生到指定医院复查,确有体检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六、监督和申诉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督察小组,对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考生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拟录取结果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考生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督察小组反映,监督和申诉电话:028-89139361。

七、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更改个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通畅,如果考生未收到通知,请主动与学院进行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学院相关要求为准

附件

  1.体检表点击下载

 

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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